涉嫌隐瞒行程致聚集感染江苏扬州警方立案侦查1号确诊病例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1-08-04 09:27:36  阅读:99108 来源:新华网

  新华社南京8月3日电(记者朱国亮)江苏省扬州市公安局邗江分局3日发布通报,对扬州此轮疫情1号确诊病例毛某宁(女,64岁)以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立案侦查。

  毛某宁在南京的居住地位于南京江宁区禄口街道。南京疫情发生后,这一地区被划定为高风险地区。7月21日,毛某宁从南京乘坐大巴车前往扬州,住在其姐姐毛某亚位于邗江区双桥街道家中。7月27日,毛某宁因咳嗽、发烧自行到扬州友好医院就诊并被控制,7月28日经扬州市级专家会诊,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为此轮疫情中扬州公布的首例确诊病例,此后被转运至南京公共卫生医疗中心治疗。其姐姐也被感染,成为扬州公布的2号确诊病例。

  据江苏省卫健委8月3日发布的信息,8月2日0-24时,扬州市新增本土确诊病例40例。截至目前,在此轮疫情中,扬州已累计报告本土确诊病例94例,本土无症状感染者2例。从目前已公布的病例活动轨迹来看,前期多数确诊病例都是与毛某宁及其姐姐在棋牌室打牌的老人。

  扬州市公安局邗江分局通报说,经初步调查,7月21日上午,毛某宁擅自离开已采取封控管理措施的南京居住地来扬州。7月21日至27日期间,未按照邗江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的通告要求主动向社区报告南京旅居史,还频繁活动于扬州市区多处人员高度密集的饭店、商店、诊所、棋牌室、农贸市场等,致使新冠肺炎疫情在扬州市区扩散蔓延,造成极其严重后果。

  扬州警方还介绍,毛某宁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的相关规定,未按防控措施要求向所在社区报告,隐瞒行程。在公安机关第一时间对其调查时,还拒绝说出来扬州之后的行程,拒绝执行县级以上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依照传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预防、控制措施。7月29日,因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警方决定对毛某宁立案侦查。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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