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周内,民警在某培训机构内将犯罪嫌疑人钱某抓获。钱某到案后先否认其实施了猥亵行为,在检察机关引导侦查机关补充证据后,钱某又部分承认其罪行。
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检察院向闵行区人民法院对犯罪嫌疑人钱某依法提起公诉,犯罪嫌疑人钱某因涉嫌强制猥亵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并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三年内禁止从事教育及相关工作。
据检察院介绍,2016年七月,被害人小星(化名)去钱某家中补课。钱某故意安排她到一间卧室里让其独自看书,等其他学生全部离开,钱某便独自留她下来补习到九点半。
当晚,小星整理完书包准备离开时,钱某一把抱住小星开始亲吻,突如其来的亲吻让小星手足无措,她用力地想要推开钱某,但钱某此时面目狰狞,恶狠狠地告诉小星让其不要动,十分害怕的小星由于力气不够大,无法反抗钱某。一会后,钱某放开手让小星回家,他威胁小星回家后不要告诉妈妈。小星惊恐万分,只能答应便赶紧跑离钱某家。
然而,小星回到家后立即将此事告诉了妈妈。听闻女儿被老师猥亵,气愤的王女士在了解了详细的情况后,立即联系钱某,要求其解释整个事情经过。但钱某一直拒绝提供,无奈之下,王女士遂报警。后警方通过侦查将钱某抓捕归案。
据悉,钱某是某民办中学签约的老师,到案后一直否认自己对被害人小星的猥亵行为,还辩解是被害人小星主动诱惑勾引自己。
针对钱某的辩解,承办检察官引导侦查机关收集被害人在学校的品行表现证据。同时,检察机关又加强了对被害人案发后的心理咨询和心理测量材料的调取。在大量证据面前,钱某的谎言被一一击破,最后钱某部分承认了自己的罪行。
日前,闵行区人民检察院向闵行区法院对犯罪嫌疑人钱某提起公诉,并建议对其从业禁止。法院判决被告人钱某犯强制猥亵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并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三年内禁止从事教育及相关工作。据悉,这是闵行区人民检察院首例建议法院判处从业禁止案件。
检察院介绍,从业禁止在刑法中是指因利用职业便利实施犯罪,或者实施违背职业要求的特定义务的犯罪被判处刑罚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和预防再犯罪的需要,禁止其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或者假释之日起从事相关职业,期限为三至五年。犯罪嫌疑人钱某违背教师职业要求,在教学活动中实施猥亵犯罪,到案后心存侥幸、供罪不诚,被检察官认定符合从业禁止的条件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