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天一个侦探家 论坛诡异碎尸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8-04-10 23:24:21  阅读:1831 来源:本站原创作者:杨钰莹

  (本文纯属杜撰,其中所叙述事件内容发帖一切均为虚构)(若有将此作为真实事件扩散并引发社会问题,作者概不负责)

  这是在《关于“七一九贵大碎尸案”的一点想法》其中一则跟贴。

  #745

  ID:哈士奇爱大脚板 时间:2013-05-02 21:51:15

  作为一个对该事件好奇的人,我也想发表一下我的看法。

  虽然关于十年前的事件,当然也没办法对事件本身给出更多的看法和意见,毕竟这么多年以后的现在来说,事情已经过去太久。许多地方都无从查证。

  “七一九贵大碎尸案”当时因为其性质恶劣,甚至在报纸上都无法进行更长篇幅的描述。

  据说在是在当时上级也害怕影响在网络上传播造成极端影响,亦或是考虑到在过程中暴露查案的进度,所以进行了短暂传播管制。

  对于这些,我想也会有偏向于半阴谋式的猜测出现——#242“就算是报刊没有受压,也有怕干涉社会道德的压力。被曝光后,任何细节描述都会导致报刊内上层会受到一些人肉的可能。迫于道德底线无法进行残忍杀害的详细内容,于是就在报纸的一角草草圈了个‘外出死亡,被清洁工人在景区附近发现煮烂的一些残肢’的报道,而仓促的报道中甚至连死者的一张图片都无,这时是极其违背于当时的报纸风格的。”

  当然还有很多类似的消息来源大多都是源自网络。

  很多在网上查找到的资料我个人也有找过,但是由于混杂了大量无用以及臆测的信息,导致事件本身研究十分困难。加之在网络的流言蜚语的情况之下,死者死亡的原因,身份,抛尸地点也受到过热的讨论影响,也导致实际的侦破进展缓慢。

  当然从事情发生以后,事件呈现在每个人眼中的情况都不一样。

  所以我想,既然这么久都已经过去了,笼统之中我也许能够从事件本身引发的大量网络中的言语作细了讨论。当然,在整理之中。我也期望能从这些细枝末节的搜索之中看见事情发生的哪怕一点真实轮廓。

  本着一些网络言论的先例,我想首先避个嫌。

  十年前的事情,我本身就无法参与,现在的我是一个来自法学专业的大三的学生,当时的我还处于远在偏远农村的山河大院里面。那是山西的一个贫困县城。之所以会了解到现在这个事情,是因为在不久前网络上所广为流传的这篇帖子。

  也就是本帖的楼主,一个名为“kfk”所发布的《关于发生在贵大“七一九碎尸案”的一点想法》内容,后来由另一个ID名为“ma99”的人分析跟帖确定楼主的嫌疑身份,一时间借由各方渠道将这股源自现实的“悬疑”内容炒热。于是我也才想加入并了解到这事件的一些。当然对于法学的我作为一种分析也是很好的挑战。

  跟帖理由已经说明。我想,我可以继续接下来的内容了。

  “七一九贵大碎尸案”从事件最开始,社会应发的强烈反应在其过程中表现得平淡。也就表明,当时的影响力度一点也不高。据说是03年的2月末发生的事情,报纸上并未特别详细报道。当然,为了资料的完整性,通过一些层主提供的线索,我也去相关的报刊网站上查阅了一些过去的报刊信息。查到的信息和层主提供的内容稍微有些出入。具体细节应当时是2月27号晚失踪,到3月3号凌晨在其大学附近的风景区被清洁工人发现残肢。

  但根据一些校友给的反应却觉得是在校区方面传播甚为迅速。当时的残肢被发现以后,甚至轰动了当时的公安部。据部分层主当事人的描述下,一时间学校附近甚至到处都是便衣,并且在当时过于紧张的氛围下,发动了大量的人力对其进行排查才终于找到失踪人的身份。

  因其残肢在后来被查找的过程当中也有极大的缺失,由于当时的抛尸地点的原因。有很多碎尸片泡在溪中,被发现的时间也都是在第一次发现尸片以后的两天之后。当时调用了不少的警力,在对其地毯式的搜索过程当中,收集了几乎大部分的尸块,其中细节并未查到,就完整程度而言并未有任何公布。

  作为局外人的臆测,我先明确其中一些当时的警局能够得知的、且我们需要的基本部分:

  1死者是女性(通过残片DNA不难判断,而后也给出了死者的身份)。

  2死者前几天最后一次出现的时间和地点以及衣服着装。

  3死者最后接触过的一些人。

  4尸体最初收集的完整程度以及时间。

  5死者的性格以及家庭环境。

  6以及最初圈定的一些嫌疑人目标。

  1,为什么首先给出死者是女性这点,因为这点对于性犯罪还是其他方面的犯罪动机中有着极其重要的参考价值。

  2,死者出现的最后时间,由于是大学,最开始的时候,外出的一些视频信息也不会在网上披露。当然也有少量被认为是可能性的视屏截图,但是可信度并不高。根据#246楼的“微笑青蛙”发言:“当时因为学校的保卫处前一天有人来看了门外的一些可疑的人,后来和门卫交谈过一些什么然后就走了。”还有楼上的其他发言中也有说过一些:“我记得应该是失踪了吧,当时不是都传的是失踪吗?”又或是“我记得是淹死的吧。”

  实际上楼上也有很多人已经提供了一些线索,然而却又出入。

  其中一条是说“当时是在下午的五点以后,被害人在学校大门外徘徊一阵,不久以后便朝着花溪公园方向离开。”

  另一则是说“当天有直接回校,然后是从校园后山的方向过去。”

  因为学校本身就是靠山而建,山后方当时来说贵州大学西校区还并未完工,如地图上所见,面朝花溪湿地公园的贵大身后,从海洋学校到甲秀南路这段距离上基本上都是零星有人居。而且,我也因为机缘巧合曾在贵大学习过一段时间,所以对当时的地形有所了解。那里一般来说都是高大的树木,除开一条小小的柏油路外以及路边稀少的住户以外,其他基本上都是树林,灌木也有不少,若是在黑夜,藏下几十个人绰绰有余。

  3,死者最后接触过的人。通过一些录像调用,便能在短期内查到一些线索,接触过了视频,还有他们宿舍的室友的口头说明也能稍微明白一些。而且因为在他们之中室友也具有被调查的可能。究竟是处于怎样的目的杀死这个人也是,难以明白,残忍到将人分尸成片,这究竟又是怎么解释。

  校内发生的事情一般来说都有一种小圈子内的传播性,借由校内网以及口口传,就会演变成某种非常难以理解的假象。

  也有不少人是以一个完全不知情身份夹杂在当时的氛围之中,所以有很多事情最最开始的时候并不会朝着特别恐怖的方向发展。然后也并没有在把事情炒热以后演变成全校性的恐慌。当然,一些资料一开始是并不会直接公布的。因为就当时来说,贵大门口就是一个风景区,死者又是贵大的学生,倘若出现一些大事,势必会影响相当一部分营收甚至校方声誉情况。所以也不知从什么时候那件事情很快就被压住,即便是有什么特别大的事情,也会被某些原因给盖过去。

  我一个贵阳的同学也对这样的信息透明度表示不怪,“那时候就那样。”自然,这种解释肯定不能作为说是官方可能介入该事件的说法。事情究竟就是以一种对于外界来说相对平静的方式发生了,这里暂且就只能了解到这种地步。

  4,尸体的完整程度。对于所有碎尸类案件中这一点都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由于我自己所列出的叙述顺序并没有先给出数据,所以,之后我会在给出数据以后再行解释这些的重要性。

  5,死者的性格家庭组成情况。一开始我以为会很难了解,但是在那么久乃至十年后的今天,这条信息反而是最最容易得知的情况,在网上也有近乎是统一的描述形态——死者家庭完整生活中也并无太大毛病。死者张静,独生子女,小时候生活在安顺,后来考上贵大便到这边来读书。但是性格比较孤僻,存在感较少。与室友关系较为冷淡,这也是导致错过报案最佳时间的原因。

  但至于为什么会相处冷淡却没有多少提到。后来我也想尝试性地去了解一些张静更为私人的部分,可是无论无论也继续不下去。因为从我个人的角度仅仅凭网上的一些言辞去猜测一切都过于不太可能呢。毕竟我没有直接参与调查所以,了解的途径很少。

  所以现在暂且只能通过网络上的亦真亦假的言论来猜测。一旦变成了猜测,所有的叙述便开始就不起推敲,这个理论大厦也会瞬间崩塌。也不是所有不可猜测的东西都不可证实,倘若一些层主说的是事实,那么遣词造句上也会特别明显。要是提到的内容特别有价值的话,那么似乎也能从哪些庞杂中获得少量信息。

  于是反过来想,我想通过现阶段调查一些层主的语言中的正确性来确定哪些究竟才是真相。

十里河滩风景区

  一开始,“狗头教主”所描述的《关于zj凶杀案的调查报告》就进入我的视线。逻辑合理,也像是侦探的套路。

  “凭借通过一些最近她可能会遇上的苦难——从钱和情感方面入手,警方会对院系内甚至附近的一些社会上混迹的男性进行一定量的排查。当然这件事情的出现也间接导致了治安在短时间内的好转。

  “其中,警方在最开始也查到了一个学校内的重点嫌疑对象,在一次放学回家的途中进行了一次便衣突击问话,并且后来也直接又叫他去警局里去录过口供,但是都因为不在场的证据下没法问出个所以然来,后来则又是因为一些关系直接释放。”

  当然,具体是谁,警方并没有交代过。而“狗头教主”所描述的过程中似乎能看到一些东西,他写前就标识过内容中全部都是化名。

  “后来警方曾经细密调查,终于查出,在2月17号以及2月22号与一名校外男子有过一些交流。后来经过一些巡查,也查到了当时那名男子的身份以及住地,猪肉贩张强(化名)。后来问过究竟当时两人有过什么样的交集。那人说两人并不认识。并且主要是事发当时,那名男子已经是在兴义老家,没有作案条件。于是后来也被排除掉了。”

  至此,网上能查到的东西现在我也大致地说完了。

  究竟什么样才是真,什么样才是假,接下来我想通过一系列的“证据”(当然有我自己筛选的办法)现在也想用数据来引导出最最真实的案件样貌。

  首先,不得不提到的是关于此则帖子的内容是发表于案件已经发生以后的十年以后。

  其中网友所的一点就是:法律诉讼时效过期的可能,会不会让这出命案成为永久的悬案。

  可能甚至会有一些人完全不了解法律诉讼时效的细目,顺着kfk对凶手肖像式的描写——“冷静的狩猎惯犯”,似乎合乎一般刑侦剧的基本,脑子一热,部分网友就立马觉得犯案只要过期就作废。但是这个法律诉讼时效却并非那样,只要超过法定诉讼时效,其诉讼就将失去法律的保护。借有网友的说法,大概就想说明可能是楼主是凡人,并且因为是超过了诉讼时效,有意在某个平台上宣传自己的“战果”。

  但是诉讼时效却并非想象中那么过于简单。

  犯罪经过以下时间的,不再追溯。

  法定最高刑不足5年有期徒刑的,经过5年

  法定最高刑5年以上不足10年有期徒刑的,经过10年

  法定最高刑为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15年

  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或者死刑的,经过20年,20年后如果认为必须追溯的,需报请最高检察院核准。

  实际上,诉讼时效最长是可以达到二十年的。并且这样影响巨大的凶杀案件,上报到最高检察院内能够核准。就比如2014年的报道,抢劫杀人后亡命21年已然逾过诉讼期,但是还是批准了追溯刑责。

  所以关于诉讼时效这一说法是不成立的。

  当然我也并非只会臆测案情发展。因为我在这期间需要找一些证据,因为相比于各种没有根据的说法而言,很多时候在一些事情的判断上还需要更为冷静的证据才行。

  也就在我查阅过去资料的过程当中我还验证了一些更重要的东西。

  随着七月份开始,这个话题被人炒热的时候。因为受到“ma99”对于楼主kfk是凶手的质疑,导致事件在网络上被炒成了热门话题。一时间该案件受到许多,乃至后面也有无数跟帖。当然在其中一些跟帖之中,也有相对冷静分析的人。

  比如ID为“躁郁候症群”还有“羊头7”。

  关于“躁郁症侯群”这个人我了解不多,但是从他的发言当中,很明显的感受到了一种对文章作者的一种非常人的认同感。不知道你们看到以下这段看似没什么的话的时候究竟是什么样的体会。

  “我觉得事件如果不发生的话,可能那个女孩子就不会死了。”这种感叹的口气非常怪异,个人觉得如果是一个普通人的话应该不可能为这么说话。并且,对于一个阅惯了法律书文的我来说,可能是过于对说话的严谨性有一定要求,所以看到这句话的时候甚至觉得好笑,为什么呢?因为前后两句话从一般角度而言都是同一个意思。而且后面这句更是用着一种虚拟的口气来模拟了一种扼腕叹息。而一般来说,一个人说话的时候总不会在这样的事情上重复。并且从因果关系的角度来说,前面一句的“事件”很有可能不仅仅只是代表“女孩被杀”这样简单,所以说很有可能是站在另一个角度来看。而根据我的判断,其中他有一定的可能是已经知道案情发生的一部分。

  当然你们可以去#666去找找原文,那里还有更多有意思的东西。一个一千字的文字里面满篇都是重复着这种话,这个人究竟是有多么语法不顺,当然这很有可能是我的猜测。

  因为我从他的语言结构中看不出作为一个刚接触这个事件的人的潜质。我觉得他很有可能见过凶手甚至有可能在案发的第一现场。

  自然,我肯定不会放过这条线索,但是鉴于现在并没有人力物力去了解,所以我可能对这样一件事情不能介入更多,毕竟我也只能是凭借网上流言蜚语判断而已。

  对“躁郁症侯群”我的态度肯定持保留,并非定罪。而是说我更希望能够联系到你,并且找到案件始末。顺着事情脉络找到真相。  假如这篇文章能够引起社会反响的话,我希望你能尽快和我私信联系。

  另外这些人跟帖之中,我很肯定的认为,羊头7肯定对事件本身有超于一般人的了解,甚至有可能直接参与了当时事件的调查。而且我是一个法学系的学生,对他给出的那些数据也有一定认识。从他所给出的一些资料来看相对来说也更像是专业的证据信息。

  尸块的报告、碎尸程度、发现地点、个中重量。每项资料都是对案件侦破的关键细节。这一点对我来说肯定是十分重要的。

  即便并未直接参与,至少也是一个对其进行一定调查过的人。

  大家看看他究竟给出了哪些信息,表格一副数据及其详细,收集到的尸块的重量,多少,以及包装都一清二楚。

  从图表中一眼就能明白尸块的散落地点,还有一些细节一般人都是无法了解到的。

  为了验证真伪,我还拜托我那个在家乡县城做刑侦方面的叔叔亲戚提供一些意见,当时他也十分肯定这些数据来源很全。而且他甚至还拜托一些关系就聊到了贵州那边,尽管这些过程并不讨好,但是总之还是验证了数据来源的真实性。

  当然,在这一庞大的网络大厦之中还有更多源于网络的风气而引发的事件连锁,所以那些事情有一些甚至都对我产生了强烈的误导,导致前段时间我判断失误。

  不过现在既然我准备对这事件进行,那么我肯定要对文章本身进行铺盖式的全面了解。也算是对之前一些误解的追本溯源。

  当然犯罪者的线索从网络中找线索实在没有更多头绪,这种角落而言,凶手也不一定会在这里留言。对于我而言,也只能尽可能做到尽善尽美。

  发帖的速度也是依据我本人的是闲暇时间整理,接下来的部分我会按顺序发上来。今天就暂时先到这里。我明确的是作为读者而言最需要的基本点。而后我会在笼统分析一下关于犯罪动机以及分尸动机这两个方便,就动机而言也详细分享我所能看见的全部内容。

  还有,欢迎讨论。

“如果发现本网站发布的资讯影响到您的版权,可以联系本站!同时欢迎来本站投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