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是一个双方的事,在夫妻二人都有离婚意愿的时候就可以登记离婚。但是,也不都是这种情况,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有一方不愿意离婚,而另一方的离婚意愿很强烈。这种时候,有没有什么办法呢?单方面申请离婚需要什么手续?
协议离婚一般是双方都有意愿时可以进行的。如果只有一方想要离婚,可以选择诉讼的方式。离婚诉讼是指夫妻中的一方基于法定离婚原因,向人民法院提起的、由人民法院对婚姻关系的维持与否进行判决的诉讼。
离婚诉讼的手续(过程)如下:
1、到人民法院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一般是到立案大厅,由立案大厅进行审查,对于符合立案条件的,给予立案。如果你们双方不在同地居住的,则按“原告就被告”的原则,你要到男方的所在地提出诉讼。提出离婚诉讼申请时,须提供以下证件:
a、请求判定离婚的起诉书(一式三份)
b、户口本
c、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户籍证明、军官证、士官证、军队文职干部证等)
d、结婚证
2、经立案大厅审查符合立案条件,准予立案后,由立案庭发出立案通知书,你凭立案通知书缴纳诉讼费(50元)。法院正式受理案件。
3、法院的立案庭受理案件后,将案件移送民事庭,由民事庭进行审理。
4、民事庭受案后,向男方发出传票,要求其在某个时间到庭应诉。同时,法院也通知你到庭参诉。
5、双方到庭后,由法院进行调解(这是必经程序)。调解的结果有3种:
a.经调解后双方愿意维持婚姻的,则由你撤回起诉,婚姻继续有效。
b.经调解后,他同意你的离婚请求的,并且对子女及财产问题作出处理的,则由你撤回起诉,由双方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登记离婚。
c.经调解后,你仍坚持要求离婚而他不同意的,或双方同意但对子女及财产问题的处理存有争议的。则由法院进行审理判决。
6、法院通过开庭审理,作出准予离婚或不准予离婚的判决。
法院以双方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作为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其中,《婚姻法》第32条规定了准予离婚的以下例示性的法定理由:
a.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b、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c.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d.因感情不和而分居满2年的
e.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另须注意的是,如果他是现役军人,他如果不同意离婚,那么你不能提起离婚诉讼。
也就是说,在只有一方有离婚意愿,而另一方又不愿意的时候,可以采取诉讼离婚的方式。当然,如果能尽力劝说另一方同意,并协议离婚是最好的选择。如果是需要诉讼的情况下,就要准备好相关资料,并遵循诉讼的步骤完成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