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证丢了应该如何办离婚手续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9-01-10 01:04:15  阅读:8217 作者:同恩

在日常生活中,难免存在有一些夫妻因为关系不和或者是其它原因而导致最后婚姻破灭,走向离婚的道路上。但是,有一些夫妇不小心把结婚证搞丢了。另外,在离婚的时候,需要拿着结婚证才可以办理离婚手续的。那么,当发现结婚证丢失找不到的情况下,该如何办理离婚手续呢?

处理方式一:直接去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这种方法,只能适用于夫妻双方有一方的结婚证丢失需要离婚的情况。夫妻二人可以直接去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其中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用仍在的另一方的那本结婚证办理离婚登记。

处理方式二:先去原婚姻登记机关开证明,再办理离婚登记

这种方法,适用于夫妻二人的两本结婚证都丢失但需要离婚的情况。婚姻登记机关可根据结婚登记档案或当事人提供的结婚登记记录证明等证明材料办理离婚登记。但是当事人应对结婚证丢失情况作出书面说明,并由婚姻登记机关存档。

处理方式三:先去民政部门补办结婚证,再登记离婚

除了选择上述两种方法离婚,另外也可以选择“先补结婚证再办离婚证”的方式,即双方先到民政部门补办结婚证,然后再办理离婚登记手续。

《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七条规定 “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根据以上规定,双方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其中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结婚证。婚姻登记机关对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补发结婚证。补领结婚证以后,如果双方能对离婚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可以到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其中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如果另一方不配合去补领结婚证,那么另一方可以持户口本、身份证去原婚姻登记机关要求出具婚姻关系证明,然后到人民法院诉讼离婚。

以上为结婚证丢失该如何办理离婚手续的三种处理方法,如果遇到类似于这样的麻烦,可以参考使用。当然,婚姻是人生大事,当婚姻确实处于一个尴尬的瓶颈,那就放手吧,去过自己想要的生活。如果只是一时冲动,那一定得认真思考再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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