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商跟医护勾通救护车岂能成摇钱树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0-01-07 21:42:28  阅读:6472 作者:责任编辑NO。谢兰花0258

▲新京报动新闻截图

据新闻媒体报道,去年初,一封匿名举报信引起湖南永州市新田县纪委监委的重视,信中说到,新田县人民医院自定救护车收费规范、虚造出车记载。经查询发现,该院急救中心将自行来院的患者改成救护车接诊,套取绩效薪酬。2012年至2018年期间,共虚造救护车出车记载215次,多核发医护人员绩效奖和司机出车补助费25039.2元,触及医务人员65人。

对此,县纪委监委要求涉事医院做出深入查看,对其院长及多位医护人员给出诫勉处理、党内正告、政务正告处置,还进行了资金追缴、罚款、要求医院整改等督查活动。

一封举报信“端了一窝硕鼠”。尽管触及金额不算大,但虚造救护车出车记载骗钱的做法也是“薅公家的羊毛”。针对此举,当地有关部门的处理由点及面——既有追责到人,也有资金追缴、罚款、要求整改等,表现了执纪法律从严的姿势。

复盘这起“医护人员与承揽商勾结案”,不少经验仍值得汲取、反思。这起案子之所以能展开成为一同“蠹虫案”,源于涉事医院从一开端就走了弯路。

2014年,原国家卫计委发布的《院前医疗急救管理办法》明确规则,院前医疗急救是政府举行的公益性工作。作为公益项目,公立医院的救护车本不该被承揽出去:由于其公益特点决议了其不以盈余为意图,而承揽通常是为逐利而来,二者之间存在实质抵触。

这起事例就对此作了注解:从2010年开端,该院就将急救中心救护车承揽给了社会人士郑某。从查核方法来说,涉事医院按路程数付出车费给郑某,按出车次数给医务人员发绩效。也就是说,在这种按量计发绩效或补助的布景下,救护车司机和医护人员展开院前急救的次数越多,得到的酬劳就越多。

这让承揽人郑某和部分医务人员构成了利益一起体,虚造出车记载会让其一起获益。而利益一起体一旦构成,监督者就可能变成共谋。该院这方面的问题终究被匿名举报信揭穿,背面有无利益一起体内部的彼此讳饰,值得诘问。

现在,县纪委监委对涉事医院现已进行了处理,并责成当地卫健局对救护车外包的问题进行整改。将整改箭头对准救护车被私家承揽乱象,也算是有的放矢。

事实上,“医疗机构将救护车外包”的现象,理应引起各地的警觉。近年来,不少地方都曾爆出救护车随意收费、“患者没坐救护车却被收费用”的新闻,乱象背面是否有“救护车外包”这一本源的存在,当被审视。

救护车不能成“摇钱树”。现在,包含福建、重庆在内的不少省市都曾出台规则,明确规则禁止将救护车承揽给任何单位和个人。其他地方也无妨对此加以学习:堵截救护车承揽之路,实质上也是从产权与使用权视点堵住其逐利化倾向。

□罗志华(医师)

修改 陈静 校正 李世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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