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野外看到美丽花草就想带回家你真的知道正确的收集办法吗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0-01-13 03:13:24  阅读:39 作者:责任编辑。王凤仪0768

作者:刘夙

编辑:Ent

写这篇文章前几天,我刚自己制作了平生第一段视频。下载专门软件,创建项目,导入素材,略作剪辑,加上头尾。十多分钟的视频,字幕足足加了三个多小时,期间窗口几次失去响应;在导出为视频文件时又每次都“渲染”到40%多的时候死机。最后我只好删掉“转场”特效,再把片子截为上下两段,分别导出再合并,才终于做出成片,得以传到网上。

我在上海辰山植物园科普部工作。我们部门有个同事小沈,出身艺术世家,又受过科班训练,在园里专门做平面设计和视频制作。看过我做的视频,他没说什么批评的话,只是告诉我,拍摄的时候最好能让摄像机固定,用带防风罩的话筒拾音;后期制作的时候,要用配置高的台式电脑;“会声会影”是不错的入门软件,可以多下载使用它提供的各种特效;Adobe Premiere则更高级一些;调色对视频很重要,“达芬奇调色”是必备工具……

这篇文章的主题是活植物采集,为何需要先讲这么一大段和这个主题无关的东西呢?实际上的意思就是想说明一点:很多实践活动,作为业余爱好时入门很容易,但达到一定的水平、获得专业资格却很困难。这需要你有全面的知识,还要有足够的钱财,可以置办高水平的设备。这是我自己通过视频制作亲身感受到的真理,对于活植物采集来说,它也完全适用。

据说,国内的野生植物爱好者有两大派——“拍拍党”和“挖挖党”。“拍拍党”喜欢走遍名山大川、荒野佳苑,拍摄各种植物的美貌,以照片的数量或质量取胜;“挖挖党”则未必追求去过多少地方,但只要出去就总会琢磨采集点什么活植物回来种,还喜欢自诩为中国民间园艺栽培育种的拓荒者。在活植物采集的问题上,这两“党”最近在微博上爆发了严重争执。“拍拍党”指责“挖挖党”滥采乱挖,破坏野生植物资源和环境;“挖挖党”则百般驳斥这种指控,力图证明自己的行为是正当的引种驯化

采集活植物回来种对不对?| Pixabay

引种驯化似乎是很简单的事情。我自己就曾经挖过路边刚刚长出子叶的圆叶牵牛幼苗,移到阳台上,于是几乎整个秋天我的阳台都点缀着漂亮的喇叭花。然而,拿这种“Hello, World!”级别的移栽证明自己有引种驯化的能力,就像拿傻瓜相机拍了两张花就觉得可以去给顶级的摄影杂志供稿一样。

植物园是从事引种驯化的主要机构。国际植物园保护联盟(BGCI)曾经编制了一本《达尔文植物园技术手册》(The Darwin Technical Manual for Botanic Gardens),介绍了植物园从规划到管理的整套技术,其中就要求植物园制定“活植物收集策略”(living plant collection policy),作为指导野生植物引种的方针。这是一套十分复杂的流程,但仔细研究,又会发现流程里的每一项都十分合理。我们辰山植物园与美国宾夕法尼亚州的长木(Longwood)花园建立了长期的友好合作伙伴关系,下面我就用辰山和长木的活植物收集策略为例,介绍一下这套流程的各个环节。

《达尔文植物园技术手册》 | 豆瓣

确定引种用途和范围

引种是件大事,在开始之前,必须确定引种目的和范围。长木花园把引种用途概括为6种:第一,继续保持长木花园的特色,延续美国园艺的优良传统;第二,通过景观设计,展示这些植物的美感;第三,起到教学作用;第四,满足研究之需;第五,满足花园的各种环境保护需求;第六,保存引种物种的种质资源。与此类似,辰山植物园的活植物收集也有5个用途:植物保育收集,资源植物收集,科普展示收集,园艺展示收集,区系代表性植物收集。每一种采集的植物都必须明确满足至少一种用途。

作为引种驯化的专业机构,植物园的采集范围往往很广,但也总会有优先侧重的类群。长木花园就确立了17个“核心收集”,包括澳洲观赏植物、南非观赏植物、落叶性杜鹃花、黄杨、山茶、冬青、木兰、睡莲、王莲、栎树、兰花、蕨类等。辰山植物园则有21项“收集重点”,包括壳斗科树种、禾本科植物、食虫植物、多肉植物、凤梨类、牡丹属、鸢尾属、华东珍稀濒危植物、睡莲和王莲、兰花、蕨类等。顺便说一句,乍一看植物园似乎都喜欢兰花,其实也未必。英国(哦,更准确说是苏格兰)著名植物园爱丁堡皇家植物园对兰花就不太感兴趣。

乍一看植物园都喜欢兰花 | Pixabay

如果是爱好活植物收集的个人,即使你没有这么“高大上”的引种目的,我建议你也应该如实地、诚恳地把可能的用途一一列出,比如,这个种是为了杂交育种;这个种是为了和花友交换;这个种纯粹为了显摆嘚瑟,等等。你也应该把自己的采集范围明确一下,不要今天迷兰花,明天迷酢浆草,后天又想囤宿根;如果范围不明确或过于宽泛,超过了个人能力允许的范围,那就只能给人留下很不专业的感觉。

确定采集种的保护情况

和濒危程度

“挖挖党”引发“拍拍党”最大不满的,是滥采乱挖珍稀濒危植物。确实,在采集活植物之前,必须清楚自己采的是不是保护植物,或虽然未受保护但已濒危或有濒危之虞的植物。如果连起码的鉴定都不懂就胡采一气,重则可能触犯法律,轻则遭到长久的鄙夷,并可能引发面部皮肤厚化症。

因此,做一名合格的活植物采集人员,以下几个文件是必须知道的。首先当然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这是1997年开始生效的法规,里面指出了中国大陆野生植物受法律保护的两大等级,即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和地方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其中,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又分一级和二级(分别简称国一、国二)。这些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的采集必须有有关部门颁发的采集证,比如国一植物的采集证需要向国务院野生植物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机构申请;即使有了采集证,也必须遵守相关规定采集,否则采集证可以吊销。

如果想知道国一、国二植物都包括哪些种类,那就要查询《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第一批)》了。这是1999年由国务院批准的名录,为上述《野生植物保护条例》的执法提供了基础。当然,既然注明了是“第一批”,那就还会有第二批、第三批。事实上,第二批名录早就制定出来(这中间还包括了全部兰科植物),但因为种种原因,迟迟得不到国务院批准。不管怎样,这个名录已经公开,我们只能期待它尽快具备法律效力吧。

此外,目前,北京、河北、山西、内蒙古、吉林、浙江、江西、广西、海南、陕西、青海、新疆12个省区已经发布了地方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在这些省区进行活植物收集时,还需要注意遵守地方法规的要求。而如果采集的地域是在自然保护区的范围内,那不管采的是不是保护植物,都要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和其他保护区相关法规的要求。当然我必须吐个槽,就是这些国家和地方的法规经常形同虚设。比如在南方某些省份,即使你想申请采集证,有关部门也迟迟不审批,最后逼得人只能盗采。但话说回来,不管这些法规有没有用,至少违法事实本身是可以认定的、赖不掉的。

然而,国家、地方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只占中国濒危植物的一部分。好在现在已经有了全面衡量中国野生植物的濒危程度的名录,就是《中国生物多样性红色名录(高等植物卷)》。名录按照国际标准,把中国濒危野生植物划入6个等级,即灭绝、野外灭绝、极危、濒危、易危和近危。这个红色名录虽然没有法律效力,但作为道德标尺还是很有力量的。

比如前一阵子,南京某“挖挖党”在微博上宣称他要从滇西北亚高山引种岩须(也叫锦绦花,学名Cassiope selaginoides)。且不谈他是否有在“四大火炉”之一的南京种植喜欢凉爽气候的亚高山植物的设备和能力,虽然岩须不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里,但在《红色名录》中却被列为“近危”等级,也就是说在未来很可能陷入易危的境地。引种者声称他会委托当地人只采集种子和少量母本,在没有监督的情况下,我们很难判定这说法的真假。我只能说,对于这样的近危等级的植物,假如没有特别的理由就采取连根挖起的方式引种,肯定是欠妥的。

最后,当然还要提一下《濒危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CITES)》附录。CITES是国际上管制濒危生物贸易的重要文件。它有三个附录,附录I中的种再进行国际贸易便会导致灭绝,因此明确规定禁止国际性交易;附录II中的种虽暂时无灭绝危机,但仍然要管制其国际贸易;附录III中的种则是各国视其国内需要可进行区域性管制国际贸易的种。那些在中国采集活植物向国外售卖(或者相反)的行为都要受到这个公约的规范。

尽量采集繁殖体,而非整株

如果你已经确定了采集种的保护情况或濒危程度,必要的证件也拿到了,那就可以去采集了。对于野外采集的方法,长木花园有一段精炼的总指导方针:

对原地资源所做的植物采集,必须……避免造成植物天然居群的衰退。植物采集包括种子、营养繁殖体(vegetative propagules)或全株的采集;仅在某个居群将要被毁灭的时候才应采集全株。

应该说,这基本也是国际上的推荐做法,就是在做野外采集时,尽量只采集种子、枝条、分蘖条、珠芽、块茎等繁殖体,既要保证繁殖体取下之后母株的生长不受影响,又要保证剩余的繁殖体不会少到阻碍植物居群自然更新的地步;只在迫不得已的时候才采挖全株。这样做的目的,除了要避免造成植物天然居群的衰退之外,也为了保护天然植被。特别是在亚高山草甸等生态脆弱的地方,植被一旦遭到大规模破坏,就很难恢复。这也是怎么回事7月初“驴友”在河北小五台山高海拔处毁坏草甸的恶劣行为遭到了植物爱好者圈一致声讨的原因。

十名驴友坐在金莲花花丛中照相,有的人手中捧着大把连根拔起的金莲花 | 北京青年报

当然,在国内,这种尽量不采集整株的观念还不强,即使是植物园等科研单位,通常也喜欢对小型草本植物一挖了之,甚至把采集工作委托给绝对没保护意识的当地人。然而,这只不过表明国内的采集技术要进一步提升、和国际接轨,绝不表明这种做法是合理的,所有人都可以理直气壮地来效仿。

“挖挖党”大概还要说,你看,连长木花园都说在居群要被毁灭的时候能挖全株;现在中国的确有很多地方(比如北京松山)正在毁灭植被,我们去把那些植物抢救回来,种活一点是一点,有何不可?这样说当然有道理,但最好能给出证据,表明你要挖的植物所在的植被在可预见的将来确实会被毁灭,这样别人也可以去核实。如果不给出这种证据就挖,被骂也是很正常的。

对境外采集的活植物做检疫

如果你采集的活植物来自中国境外,那么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的规定,它们必须接受检疫部门的检疫,避免把境外的病虫害传入国内。

如果不检疫,会造成什么严重后果?19世纪,北美洲的葡萄根瘤蚜传入欧洲,几乎毁灭了欧洲的葡萄种植业和葡萄酒业;几十年后,日本的栗疫病又传入北美洲,基本毁灭了森林里所有的美洲栗。即使不说这些老生常谈的例子,仅近几十年传入中国的病虫害,每年就给中国的农林业造成几千亿元人民币的损失。现在,检疫部门仍然对尚未大规模传入中国的果核杧果象、新菠萝灰粉蚧、地中海实蝇等害虫如临大敌,而它们很容易潜伏在水果、蔬菜等常见植物材料中入境。

北美洲的葡萄根瘤蚜传入欧洲,差点毁灭了欧洲的葡萄种植业和葡萄酒业 | Wikimedia

很多栽培植物爱好者喜欢从国外进口种苗,甚至在去国外旅游时直接采集种苗偷偷携带回国。像这样的挟带入境的事情很难杜绝,但至少你应该知道这不是什么光彩的事情,如果当成“佳话”公开自吹自擂,那就怪不得别人骂你。

置办栽培植物的专业设备

日本大阪的山城爱仙园,一家历史悠久的以多肉植物为主的苗圃,有专门的温室,每盆植株基本都插有登记牌 | 摄影:刘夙

我自己不怎么种花。老有人问我什么花既漂亮又好种,我一开始还推荐多肉植物、天南星科盆栽之类,后来就不再回答这样一些问题了,因为严格来说,没有一种花是真正好种的。即使是相对来说比较好种的多肉植物,也有很多种植要求。

上海的多肉爱好者“进击的多肉”就告诉我,如果只是小规模种植,那么家里的阳台一般也就够了;但如果要搞育种,那肯定要租借大棚。虽然租用一般的蔬菜大棚即可,但为了能够种植多肉植物,也要对它们做一番改造——比如,要平整地面;要用质量比较好的膜替代质量差的膜;要配备遮阳网或水帘,在夏天能够更好的起到降温作用。比较讲究的多肉大棚还会考虑景观效果,花费就更多了。

小规模种植多肉植物,家里阳台一般也就够了 | Pixabay

对于以难养著称的兰花,需要的设备就更多了。按照生活习性,兰花可大致分为地生兰(从土壤中长出)、附生兰(附着在树木、岩石之上)和腐生兰(无绿叶,靠与真菌共生存活)。相对来说,附生兰易于用种子培育。虽然直接把种子栽培下去的成活率极低,但如果在培养基上进行无菌播种,种子的发芽率就比较高了(对于研究比较充分的种类,萌发率甚至可达90%以上)。然而,这就要求你有专门的可以控温控光的培养箱或培养室,这样一套设备至少要2–3万元。培育出来的小苗如果要继续养大开花,还需要专门的温室或大棚,花费就更多。假如没有这些设备,那么我只能认为你培育兰花的唯一方法就是野外采挖活植株,然后消极地等着它无性繁殖之后分株。这是一种极为低级的育种方式,根本配不上你采集的珍贵兰花。

当然,有了设备,也不表明你就有栽培或育种的本事。但本事这东西是无形的,设备却是有形的。如果有形的设备都欠缺,又如何让人相信你具有无形的东西呢?

做好活植物管理和维护工作

在植物园工作的人都知道,引种很容易,引种之后的管理和维护却很麻烦,假如没有工作规章制约,那就必须有毅力。比如,所有引种材料都要登记。长木花园规定,引种材料至少要提供“最小信息”,包括学名、获得日期、来源、栽培地点、用途,然后在记录系统中给予一个唯一的登记号。辰山植物园也规定,要对植株的生长情况定期检查,记录其长势数据、养护记录等。为了尽最大可能避免混淆,还要在植株之上或旁边安设标签,标签上的学名或登记号信息要与系统记录一致。这些管理和维护,对育种工作来说是必不可少的。

如果有人采了活植物,仅仅是随便种着玩,那他大概不需要这些管理维护工作。但如果有人号称采植物是为了育种,那就要看看自己的管理和维护是不是达到了专业水平。你大可以对外说“我当然做了登记,但这是保密的”,至于实际上是不是专业,相信你内心有数。

上海辰山植物园树木上的登记牌。通过扫描条形码和二维码,可以链接到活植物动态数据库,查看植株引种信息和生长动态 | 摄影:刘夙

排版:凝音

题图来源:刘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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