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改:Joker
日前,政府推出2条关于ETC的新政策。第一条是从2020年4月1日开端,处理ETC卡的客户可开具通行费增值税电子发票。 依据交通运输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则,客户登录发票服务渠道网站或“票根”App,绑定相关信息后即可开具发票。
第二条是依据工信部规则,7月1日起新请求产品准入车型应在选装装备中添加ETC车载设备,这在某种程度上预示着未来的新车将会供给原装车载ETC这个装备供车主选装。
假如出厂的车辆就直接带有ETC设备,车主不只无需外购设备,也无需独自进行装置。日后直接经过内置设备,直接可收取泊车或高速费用。
据统计,ETC自1999年引进国内后,截止到现在我国用户总数已超2亿,均匀使用率超越70%。从缓解交通拥堵、提高高速通行功率视点看,安装ETC是大势所趋。那么问题来了,收费员日后将何去何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