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产品配发检验合格证书和适量使用说明书,以确保用户能正确安装使用我公司产品。
二、我公司保证出厂的产品均按有关国家标准生产和检验,不合格的产品决不出厂。保证严格履行、兑现产品三包,严格执行国家工业产品售后服务有关规定,对出厂产品自发货日起的18个月内或产品安装12个月以内(以先到者为限),若买方能够证实产品是符合本公司建议的方法正确安装与使用;能够证实产品本身确有设计、材料或加工缺陷,并向本公司提出书面申请,本公司将缺陷产品免费召回维修,更换或按订货价全额退款。
三、用户对我公司产品提出质量异议,公司保证在接到用户提出异议后24小时内作出处理意见。 若需现场解决的,保证派出专业技术服务人员,并做到质量问题不解决服务人员不撤离。对每件用户反馈的产品质量问题及处理结果我公司将予以存档。
四、在任何情形下,本公司均不承担因缺陷产品维修,更换而导致的劳务、材料、设备、工程或其他相关的连带费用。 本公司此项产品售后服务承诺可以代替其他明示或暗示形式产品质量担保,并且可视为买方的唯一赔偿和卖方的唯一责任。